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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台北直轄都會區]]:包括原來的基隆、台北縣及台北市;簡稱為:台北都。 |
[[台北直轄都會區]]:包括原來的基隆、台北縣及台北市;簡稱為:台北都。 |
2009年3月2日 (一) 11:43的最新版本
- 預計台灣政府將在2010-2015年期間將台北、台中及高雄分別升格為直轄都會區:
台北直轄都會區:包括原來的基隆、台北縣及台北市;簡稱為:台北都。
台中直轄都會區:包括台中縣和台中市;簡稱為:台中都。
高雄直轄都會區:包括高雄縣和高雄市;簡稱為:高雄都。